@Lenciel

江湖儿女(1) - 你的公司又调组织了吗?

很多公司或者团队,在工作推进不顺畅的时候,会考虑调整部分组织架构或者更改一些工作流程,来提升效率。这篇主要讲一下 Jan Bosch 提出的 BAPO 方法论,以及为什么大部分公司知道这个道理但还是做成了 OPAB 。

一、前言

如何协同各个部门齐心协力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发挥各自的功效,是行业里面普遍存在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并无统一解,从业者大都对这个话题有自己的鲜明看法和强烈感受。

我的结论是:

  1. BAPO,即 Business → Architecture → Process → Organisation,是更合理的思考顺序。组织架构当然是重要的,但当我们讨论产品研发的机制搭建时,它应该是最后考虑的,而不是最先考虑的。
  2. 回归最佳实践,以业务策略和产品策略的对齐为前提,跑好 OKR +KPI 牵引的目标对齐和复盘,运行基础的敏捷流程(Scrum+Kanban)抓执行,已经足够搭建起比较高效的组织协同机制了。

二、BAPO, not OPAB

1. Why BAPO

BAPO 是我认为为数不多整明白了 Software Engineering 的前 Nokia VP,研究院院长 Jan Bosch 提出的(他的书都值得一读)。

这个模型看起来是非常 straightforward 的:顺着箭头的方向,应该先有业务战略,业务战略决定产品技术架构,然后产品技术架构决定流程机制,流程机制决定采用什么样的组织形式和权责分配。里面没有箭头的线表示,会有相互的关联,但不是谁决定谁的。稍微有点经历的人也都知道,有大量找对了商业模式和产品策略的团队,组织能力一般也活得还不错。但一群非常优秀的人用了非常好的流程,只要做了错误的商业上产品上的决定,也只能白辛苦。

然而就在提出这个模型的文章里,Jan Bosch 也说,虽然道理很简单,但大量的公司都是 OPAB 的:现有的组织来定义了一个不完善的流程,用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架构开发了产品和系统。这使得公司一直受过去的「债务」所限,不能面向未来,于是只能有非常有限的商业选择内做战略。

2. Why OPAB is everywhere?

核心是因为难度:

  • B、A是高度开放的问题:
  • 本质上需要回答解决了什么人的什么需求,为什么比先有的解决方案好
  • 大部分时间连个参考都没有,并且涉及大量自己不可控的外部依赖
  • 市场、用户、供应链、竞对…
  • P、O 则容易找到现成的参考,并且基本内部闭环
  • 只要管理层决定,流程和组织马上可调可改
  • 这是看到「Spotify Model」,关注点很容易落在 Squads, Chapters, Tribes, Guilds上的原因

所以,作为管理者,在发现整个组织或者某个局部有推进缓慢合作不畅等问题时,要有意识的从 B 开始,而不是从 O 开始。先讨论希望实现的业务目标和商业策略,然后讨论通过什么样的产品和系统给内外部用户交付什么样的价值,然后才允许讨论这在内部意味着什么样的流程调整和组织变更。

只要大家在这点上达成一致,具体的从 B 到 O 的讨论、规划和落地机制,反而是有很多参考的。我们可以看到,比较成熟的组织会花很多心思设计适合自己组织风格的,定期的关于 B、A 的讨论机制:Amazon 的 6-paper,Uber 的 ERD,美团的班委制,阿里那大家体验过的让人死去活来的共创会(实际上 Spotify 也是基于 BAPO 原则进行的设计)。讨论的过程也许很有压力但也非常坦诚,最终都强调要形成一定周期内B、A 层面可执行的结论,来指导日常工作。

美好生活

走出公司,钻进车里,他才发现,下起了小雨。雨丝体态轻盈,却如利刃划过车窗。坐在车里望出去,连缀起来的世界,模糊一片。可每寸碎片里,人们又那样清晰地喘息和蠕动着,触目惊心。不一会儿就到了锦江乐园地铁站,他把包拎在手里,走上月台。天还是冷,延绵不断的冬季,似乎身上不管穿着什么,都只是披了一床漏洞百出的棉被。游尘、暮光、暗影和湿润的风,都和即将到来的漫漫长夜一样,不由分说地穿透着他的身体。

在今晚之前,他的生活早已像篇被文学爱好者写坏了的小说,浅薄、刻意、充满了毫无意义的重复和堆砌。女足夺冠的那个夜晚,他开心过一会儿,还发了个红包分享这份喜悦。但很快,熟悉的无力感再次袭来,将他拖入深渊。为了让自己开心起来,他放下手中的酒杯,努力回忆上次女足夺冠是什么时候,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于是他突然想到,自己四十岁了,可是,这八十七万六千多分钟里,还记得的,有几分钟呢?从那刻起,他的操作系统就彻底崩溃了。最近一两周已做待做的事情变得遥不可及,多年前发生的事情却纷纷涌现,敲响大门,好像要争先恐后地劝告他生命中的一大部分ーー剩下的还没有发生的那部分ーー也许根本就不用发生。

他想起小时候家里没有厕所。每次去公共旱厕,要路过马蜂窝,老鼠洞,和一个屋子里放着棺材的老人的房间。他想起小时候经常挨揍,也许是因为淘气,也许是因为父母亲烦躁。有时候在家里,下手很重;有时候在公共场合,话很难听。他宁愿他们下手重点儿,他觉得所有的家长都不应该在公共场合抽打自己的孩子。他想起那里的冬天总下很大的雪,他很爱埋着头冲下学校旁的一个山坡,因为可能摔倒并打滚而兴奋得尖叫不已,直到有一次真把肩膀摔脱臼了,很疼。他想起那个面积很大的铜沙坝,大人总是吓唬他说走上去就会陷进去死在那里,所以每次他在上面放风筝的时候,都在暗地里寻找究竟哪里有死人。他想起第一次发现自己是有人喜欢的,那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他想起自己第一次脱掉一个女孩儿的胸罩,当时阳光狡猾,四处窜动,女孩的额头上沁出细微的汗珠,轻轻闪烁。他抬眼扫去,幸福地有些精神恍惚,但很快便想到了《第二十二条军规》中的一个角色说过,从此以后,生活就每况愈下了。他想起了上一个和他做爱的女人,那已经是去年的事情了,远得像上个世纪。

有一段时间,他想踢职业足球。这是一个愚蠢的想法,因为虽然他自己条件还行,但在中国练球是个烧钱的活,家里没有这个条件。后来又有一段时间,他想搞艺术养活自己。这是一个更加愚蠢的想法。因为他不会画画,不会雕刻,不会任何乐器,甚至写不出一个好故事,所以在这些事情上,他甚至没有办法搞清是家里没有条件,还是自己没有条件。毕业之后他呆过很多城市,干过工地小头头,保险评估员,房地产中介,最后,在成都一家广告公司里混出了名堂。他快要二十五岁的时候,已经开很好的车,住很好的楼,通常这种时候,就应该出现一个让他陶醉却又心碎的女人了。他用尽了所有办法,只不过搞明白了不被喜欢就是不被喜欢,再去问为什么,只会得到更让人难过的答案。他二十八岁开始相亲,四个月后,娶了一个大学老师。一开始,她不想要孩子。过了一段时间,当她想要的时候,他不想要了。她是教哲学的,研究人类该如何美好生活。因为她,他还认识了好多研究这个的人,但在他们离婚后,这些人和他的前妻一起消失了。什么是美好生活?在四个多月的恋爱和八年的婚姻里,他和他妻子睡过多少次?432 次?520 次?1001 次?由一方提供温暖和包裹,一方提供力量和冲击,把自己最脆弱最羞耻的部分不加掩饰地交给对方,这是人最接近于神的时刻了吧,可是为什么他连这都记不起来了呢?

早上,他有时候会听听 Leonard Cohen 或者 Bill Evans。

在 2015 年,他搬回了彭州。他每天看很多电影,直到他发现所有的电影都差不多。他想起在南京和贾樟柯聊天,那会儿刚办完奥运。贾樟柯说,「前两天,我和朱炯都醒了,躺在床上,但谁都没有起来,也没有人说话。直到楼下有车开过,那发动机嗡嗡的声音和我家里的冰箱压缩机的嗡嗡声奇怪地叠加了起来,于是,我决定说出来。就在这时候,朱炯说,别说了,什么都别说了」。他还想起来去拜见刘震云,在人大的一个艺博论坛之后。他想问他为什么再也不写《故乡面和花朵》这样的小说,他回答说吴组缃扫厕所扫得最干净而老舍却投了湖。还有一次跟刘擎吃饭,应该是他前妻约的局。他的手握起来真软,脸也没有电视上看着那么胖。酒过三巡的时候,刘擎讲了一个故事,说自己在国外读书的时候,系里面的教授觉得人要面对的一大课题就是美好生活占比太少,所以拟了个题目让大家写文章,叫「Why, is that enough for a whole lifetime?」。他抄写题目的时候少看了那个逗号,于是洋洋洒洒地论证了其实人生就这么点事,你能做的就是把握好现在。最后,他拿了全班唯一的 A。

「其实我写那篇文章的晚上,寝室里那个巴西人一如既往地带了个姑娘回来。他们把床垫拉到地板中央,旁如无人的开始那排山倒海,好像永无止境的性爱。当我试图溜出房间的时候,一只手抓住了我的脚踝,那个女孩儿邀请我加入他们。她看起来真漂亮,但我犹豫了一秒,就还是决定做一个穿着睡衣在公共休息室恶心的深褐色沙发上瑟瑟发抖地完成作业的中国学生。在我后来的生命里,我经常都在为这个决定后悔」。

在电影也不看了之后,他有了明显的变化。他停止了锻炼,停止了思考,停止了阅读,停止了一切计划。虽然还会上班,还会偶尔想起来吃饭和睡觉,但所有真正可以被称为生活的东西,都已经停下来了。有人发现他很久没有说话,问他是怎么了,他就给对方发一段自己朗诵的《山海经》:「西南黑水之间,有都广之野,后稷葬焉。爰有膏菽、膏稻、膏黍、膏稷,百谷自生,冬夏播琴。鸾鸟自歌,凤鸟自儛,灵寿实华,草木所聚。爰有百兽,相群爰处。此草也,冬夏不死」。没有人知道,他只是偏爱后稷的名字里那个「弃」字。就像没有进入过深渊的人,认为深渊之所以令人恐惧,在于坠地那脑花四溅的一瞬。其实并非如此,真正的恐怖之处在于,那种下落永无止境。每到黑夜来临时,来临的只有黑夜,于是他身陷泥沼,四周阴冷而寂静,只剩自己心脏泵血的声音,舒张后收缩,像伸开又握紧的拳头,蓄势待发,却不知可以朝向何物。

早晨,他有时也听 Cedar Walton 或者 Clifford Curzon 演奏的 D.850。

在疫情爆发之前,他已经断开了和所有人的联系。当然,他本来就没有多少真正的朋友。一个死于癌症,由他守着火化,走之前表情绝望而忧伤。另一个从邮轮上跳了下去,尸体再也没有找到。偶尔他打开微信,看到认识的人们都过着多姿多彩的生活,自己却没有任何热情。他的身体很健康,没有三高,没有慢性病,前列腺和肺活量一样稳定,他只是没有热情。由于无事可做,他也考虑过自杀。但是自杀需要计划,而他已经干不了任何需要计划的事情了,上吊需要计划,跳楼也需要计划。经过探索,他甚至发现吃药都需要计划,否则不但可能死不掉,还会获得相当多的痛苦。

然后,疫情爆发了,他突然不想死了。

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但他自己知道,新冠使他精神振作起来。这是他有记忆以来,发生的最有趣的事情。他当然不是要美化它带来的苦难:新冠杀死了很多人,搞垮了很多企业。但是也正因如此,当一些生命成为对另一些生命的威胁时,很多事情都合理化了。如果人人都健康快乐,像他这样的人就显得很奇怪。但现在,所有人都或多或少的进入了无所事事的状态。没有人会再问他去了哪里或者有什么感受,因为所有人都无处可去,感受寥寥。他甚至开始尝试一些事情。在好餐厅吃饭,从图书馆借书,逛古镇里的集市,学习网球和钢琴:还因此把年轻的钢琴老师变成了女朋友。他甚至开始认真地准备过年,这已经很久没有发生过了。小时候过年,会有三十块压岁钱属于他自己。他基本都用来买鞭炮了,然后在试过了各种部署方式,听过了各种清脆的、空洞的、低沉的、闷哑的爆炸声后,突然有一年,他觉得这一切非常无聊,就再也没有了对过年的期待。

但是女足夺冠的那个夜晚后,他好像用完了发条的玩具一样,突然就再次停止了。

他的女朋友最先发现了他的问题,告诉他: 「你看看电影吧,你那么喜欢看电影」。

「我现在不喜欢看电影」,他有点恶毒地回应到,「我刚工作的时候,有个头发不长,眼睛挺大的女生。她总是光着脚来上班,穿很短的露出雪白大腿的短裤。她经常来我租的房子找我一起看电影。只要有亲密的镜头,她就会忍不住用腿夹住我的腿,或者蹲在我两腿之间舔我。那个时候我比较喜欢看电影。」

「你去死吧你。」

大约两周后,她给他打了分手后的第一通电话。部分是惯性,部分是真的担心,毕竟,她知道他不是个坏人,只是病了。

「看《House 医生》吧,」她说,「就算不会让你高兴起来,也会让你骄傲起来。」

「你喜欢我骄傲的样子吗?」

「是的,我很喜欢。」

但他最后还是没有去看,她也猜到了。在第二通电话里面,她说,「如果看片你觉得麻烦,可以去听一下音乐。我最近看一个伯恩斯坦的采访,说他指挥那个什么曲子的时候,觉得差点儿要没法呼吸了」。

「是庄严弥撒吧」。

「对,你什么都知道」,她甚至给他发了一个拥抱的表情。

已经很久没有人给过他一个拥抱了。他推门而出,来到室外。秋风萧瑟,街灯和星辰都忽明忽暗,显得有些心不在焉,仿佛它们想要先告辞去睡了。突然间,有飞机掠过,灰蒙蒙的无声长夜被击成碎片,从天而降,纷纷袭来。他知道有人在明亮的远处等他,怀着爱或慈悲,可黑暗如冰冷的河水,渐次漫过脚踝、大腿、双臂、脖颈,直到发梢。

下午,他有时候会听听 the Coldplay、陈升或者李志。

他小时候没喜欢过音乐,上这种课的时候,都踢球去了。第一次听随身听,已经是中学,《Music Heaven》的磁带,Sinead O’Connor 很惊艳。因为起步是大杂烩,很长一段时间,他听得很杂。他喜欢过五月天和 X Japan,但最爱是 the Coldplay。他还记得后来听到 Mariah Carey 的《All I Want For Christmas is You》时,他觉得中国的新年歌曲里缺少一首能够表达这种情感元素的歌,还想过自己要去写一首,不然我们就永远只有「恭喜恭喜恭喜你」和「恭喜你发财」可以听。

后来因为喜欢看村上的文章,他也开始听古典乐。如果让他猜伯恩斯坦喘不过气的那段是哪里,他会觉得是 Sanctus 开始一小会儿,但 Benedictus 还未到,大概 53 分钟到 66 分钟之间的地方。那深沉的弦乐与轻描淡写的长笛,带出的光芒四射的小提琴独奏,让这个世界变得暂时不那么令人难以忍受。

是的,音乐曾经一度给过他抚慰。具体播放的是什么没有关系,世界上最差的乐曲也比一个微博热搜要有营养。但很快他就发现,四周充满了需要被消除的噪音。互联网,那些聪明人给这个世界的承诺,确实让更多的人发出了声音,但最终获胜的却是乌合之众。自以为是的人民,故作深沉的大师,比特币,元宇宙,NFT,DAO…这世界让他崩溃,但他已经很久没有认真思考过世界或者中国应该是什么样的了。曾经,这是他的主要生活。在读中学的时候,他写过很多洋洋洒洒的日记,被语文老师收藏了。在读大学的时候,他以惊人的速度把图书馆的很多跟专业毫不相干的书看了一遍。关于老年人与年轻人之间的对抗,关于支持这个或反对那个,关于市场和管制,他想过很多,觉得自己可以改变世界,但后来他明白,这超出了他的阶级。现实中,他和大部分受过教育的80后一样,赶上了好时代,物质条件比父辈强了很多,但活得匆忙又疲惫,精神上少了些笃定和快乐。

晚上,因为他本质上是一个简单的人,他偶尔听听 Ben Webster 或者 Chopin。

他年轻的时候就不爱旅行,但是他喜欢意大利。他觉得散漫、慵懒和不切实际的浪漫,才能带来生机勃勃和文艺复兴。他记得参观乌菲兹美术馆时,心里面想,这才是博物馆应该有的样子。他记得自己买了一幅 Botticelli 的《春》,这是唯一一副他不停搬家也会带着的画。他在威尼斯花了很长时间,画一个盘子。那个玻璃加工厂的老板说,对于一个没有在陶瓷上画过任何东西的人来说,他干得实在是棒极了。那天店里还有个漂亮的女孩,大概是个美国人。在他差不多要画完那个盘子的时候,她凑过来问:「你看过 Ron Rash 吗,他有一个短篇,讲的是一个人把自己的峡谷卖给政府当森林公园,在年迈时才突然想起,他父亲曾经在里面种下一片西洋参。于是他决定悄悄摸进去,采摘西洋参卖钱,却被公园里的警察发现并追捕,慌乱之际,他一把将警察推入枯井,开始连夜逃亡。」然后她递给了一张写着自己酒店地址和电话的卡片,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峡谷,你想知道我的吗?」但那天,有一种轻柔又甜蜜的幻觉在陪伴着他,他什么也不想干,只想好好地画好那个盘子。

一班列车用轰隆隆的进站声,把他从无尽的思绪里拖了回来,也带来了幽幽的风声,像是阵阵叹息。前进的车头灯只能照亮一小部分区域,光就隐没在轨道里。他抬手看了一眼表,2022 年 2 月 22 日 22 点 22 分 22 秒,时间到了。天空沉寂而高阔,四周突然安静,有人向他跑来,有人高声叫喊,「不要,不要啊!」

Why, isn’t that enough for a whole life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