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是 6 月中旬到的敦煌。
来得很匆忙,脑子里也没啥特别的念想。在网上给那个叫小婷的伴游付定金时,她反复问我想怎么玩。我告诉她,不玩。
「什么都不干?」
「什么都不干。」
机场到达口出来,小婷已经在那里等我。
姑娘居然和网上的照片差别不大,还特地弄了身飞天的造型:朱唇点丹,坦领襦裙,曼妙的身段若隐若现,好像是提醒我应该对这趟旅程多些投入。
网约车一拐弯,就开进了「列四郡,据两关」的敦煌城。
「你知道敦煌两个字是什么意思吗?」
「不知道。」
「汉书说,敦,大也。煌,盛也。这里差不多有 5 个上海那么大,从几千年前就已经是这个规模了。」
「煌吗?主要是黄吧。」
不仅是远处露出些蜿蜒山头的鸣沙山,近处的道路、田地、建筑,目之所及,都是黄色。点缀其中的行道树的绿,个别屋顶的红,所有其他的颜色,都只不过是衬在黄边上的道道阴影。
到酒店下车的时候,地上有只壁虎,从前胸到后背,也露出从半透明逐渐过渡,最终变得沉着的黄:在这里,黄不再是种颜色,而是带着统一决心的脉动。每样东西不被它漂染,就被它扎染。很多人把敦煌描绘成一个充满精神力量的地方,东西方的文化在这里交叉授粉,法力无边。但我感到自己的脑子已经蒙上层带着灰的黄,没有任何思绪。
「我来对地方了,明天见」,我看到小婷多少有点惊讶的表情,就又补充到,「你别穿成这样了,休闲点儿好。」
「可是你就订了两天哦,确定今晚我们不一起睡?」
我正想问她就这么想一起睡吗,突然意识到这只是提醒我还得开间房,就带着她去付了钱。
2
第二天,我在吃早饭的地方看到了她。
的确非常休闲:凉鞋,无袖黑色裙子,雪白的肌肤大片大片地露在外面。
「我知道你在想啥」,她看到我走过去时笑着说。
「什么?」
「你在想我戴没戴胸罩。」
「是吗?那么明显吗?」
「是啊,你还在想我内裤是什么颜色,哪种材质,脱起来手感如何。」
「应该是白色,棉的,脱起来没有那么顺滑所以因此还不错,我想得对吗?」
她没接我话,烟视媚行地起身去取餐的地方帮我弄吃的去了。
接下来的时间,我俩基本都窝在一间酒馆里:我不确定应不应该叫它酒吧,因为晚上它显然是一家酒吧,还有乐队驻唱。但白天它也开着,我们和很多人一起,也坐在里面。
每个城市都有这样的地方。它们并不高级,各种来路各种形状的人聚集于此,仿佛是要一起提醒你绝大多数好地方和高级没有任何关系。
一开始,我俩在卡座里对坐着瞎扯,出身籍贯,饮食习惯,游戏电影,中美贸易…
她突然拍了拍自己那边的沙发:「你坐过来,把头枕在我腿上睡会儿吧。」
我面朝天地躺了上去,她用手轻柔地按着我的太阳穴:「我很少遇到你这样的客人。有些人他们刚出来玩,很害羞,但他们最后还是会在四下无人的场合靠过来。」
我透过裙子,感受着她充满弹性的温热皮肤,觉得这场景有点儿熟悉,「你是不是看我太害羞了,想要指引指引我?」
「没有,我觉得你看起来累累的,还很生气。我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可能是一个女人?我猜你不会告诉我,但我希望能让你休息休息。」
「不是不告诉你,是你不会相信。」
「你试试嘛。」
「是个女人,我这会儿脑子里就想着她。我以前累了也经常躺着她腿上,比现在放松多了。我和她有过很深的感情,但要讲给你听,我是找不到办法的。」
「你们很曲折?」
「不曲折,恰恰相反,我们很顺畅。但就像故乡,你心里存着些温暖的场面,然后在别人问起时,却永远没法说清楚它究竟是什么感觉。除开自己,没人可以领会。」
「所以一个女人,她给你的感觉,像逝去的故乡?」
「多半是逝去了,反正她推荐我出来玩玩,找个伴游什么的。」
「你们有钱人真会玩儿。」
「我说了,你不会信,也不会在乎。你们年轻人的生活总会继续下去,直到有天时不时的也被某个回忆卡住呼吸,才会明白人没法解释的那部分体验。」
「所以你就很生她气?」
「其实我没法生她气。但我确实有些执着地保持着生气的状态。毕竟,没有她的安慰,恨意一旦消失,就只能面对伤痛。」
3
最后那天,我让小婷带我去汉长城边坐会儿。
她买了些正当季的李广杏,有些惊讶地带我去了。
惊讶大概因为这是个偏僻的景点,没什么人,也没太多东西可看。
不止她这么想。离我们不远,有个才从景区摆渡车下来的小伙儿,一秒钟别的事儿都没干,目不转睛地盯着往嘴里不断塞着杏的她看了很久。
「味道如何?」
「它改变了我对杏的看法。」
「甜吧?」
「特别甜。」
「汁水多吗?」
「汁水超级多。」
她舔了舔手指头,在大腿内侧的裤子上擦了擦手。我学着她的样子把手指舔干净,却不知道去哪里擦手。头顶飘来美好的云朵,几千年来想必一直如此。我感觉自己好像在一部大卫·林奇的电影里:画面中心的她,那样的潮热、茂盛、富有生命力,古迹中的一切,石头、沙砾、城墙、树枝,包括我,都心甘情愿地成了陪衬。
中午过后,太阳变得更加狂暴。小婷问我要不要回去,我掏出手机跟她转了账,告诉她先走。不一会儿,好像所有人都被她打包带走了,四周除开风穿过古长城留下的零星叹息,只剩太阳炙烤后留下的各种粉末:木头的粉末,石头的粉末,骨头的粉末。
我感觉是时候结束最近几年开玩笑般漂泊的生活了。
所有的漂泊都会结束。
有的人通过选择一条不再漂泊的航道好好行船结束,有的人则通过在某个港口上岸好好行路结束。
对我而言,前面这种就好像在一场 1:9 落后的球赛里被迫踢完伤停补时般,毫无意义,充满耻辱。而后面这种,我已经试过了。我以为自己可以冷静思考,理性生活,但发现人没有办法通过精心设计去无视欢乐或者悲哀。正相反,欢乐或者悲哀从来就不是部分而是全部:当我欢乐的时候,我就是这份欢乐,当我悲哀的时候,我就是这份悲哀。
我的漂泊,于是只好用静止来结束。并且不能是吉姆·莫里森躺在拉雪兹公墓里的那种静止,而是在敦煌的烈日荒漠中,成为残片和废墟的静止。
这样或许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