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ciel

创业维艰(18) - 什么样的公司是科技公司

最近跟一位国内蛮头部的基金的投资人聊天,我说起之前我讲过的一个观点:很多公司其实都不是科技公司,不应该拿到之前拿到的倍数,也养不起那么多产研。

于是自然的,我们聊了一下什么样的公司算「科技公司」。

Ben Thompson写过一篇《什么是科技公司》,按照他的定义,业务完全是通过软件完成的就是科技公司:

Software creates ecosystems. Software has zero marginal costs. Software improvesover time. Software offers infinite leverage. Software enables zero transaction costs.

因此他在文章里认定 Uber、 Airbnb 和 Netflix 是科技公司,同时质疑了 Peloton 和 WeWork不是。

看看今天 Peloton 和 WeWork 的股价,这当然是一个有用的视角,但我认为这是个偏投资人视角的不完全的判据。如果今天找工作的产研同学只是看公司业务是不是用软件完成的,来选择要不要加入,就很容易掉进坑里。

欧洲的法院贡献过另一个可能有趣的视角。它判定 Uber 是一家出租车公司,同时 Airbnb 归类为科技公司,判据是公司究竟只是对某种业务流程提供了软件工具,还是控制了整个业务流程—— Airbnb 允许房东定价,甚至没有它这些房东也能进行短租业务。Uber 则自己定价,并且如果没有它,那些 Uber 司机就没有办法从业。

这甚至是一个比前面的视角更好的定义,但是如果你在选工作,好像需要反着来:在控制了业务全流程的公司里干点儿研发,往往是更稳定的,管他法院觉得科不科技呢。今天滴滴就实实在在干成了一家出租车公司,但,它的现金流实在是好得可怕。

科技公司的另一个常常被提起的定义,是克里斯滕森在《创新者的窘境》里给的:

创造或利用破坏性技术的公司就是科技公司。

这是典型的做理论的人才会有的视角,偏事后的总结。因为一个技术怎么认定是不是「破坏性」的呢?只能看最终的结果。比如,Starlink 成功了,它的技术就是「破坏性」的技术,如果没成呢,它就不是,于是 Starlink 也就不是科技公司了?

如果你问我,我会说,可能看商业模式,看法院判例,看业务结果,看是平台还是有控整个业务流程,都没有意义。

作为产研的人,最需要关心的是企业的文化:

  • 这个公司是不是尊重「产研工作者」?
  • 产品经理和工程师是不是在战略讨论中有一席之地?
  • 公司的业务发展是不是有一些来自于产研的想法,甚至是产研做了业务一号位?

如果你创立一家公司,确保产研团队有工程师文化,有职业发展路径,而不是业务的施工队或者功能制造厂。

如果你是一个产品或者研发,需要的是在主桌上有一席之地。观察桌子上菜怎么摆的,观察座位怎么安的,观察桌上其他人怎么说话怎么吃东西,然后,找到一张你想坐下去吃饭的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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