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ciel

快感与禁忌(1)

值此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本座给喜气洋洋的各位,开点儿什么药呢?

去简单地学习了一下如何经营公众号,发现只有鹅厂挖数兄那篇《如何政治正确地黑咪蒙》值得看。

500 万粉丝,每篇文章 100 万+阅读量 50 万人民币报酬,靠什么做到?

靠营造对立冲突的负面情绪:传播丑闻并批判之,或者传播悲剧并愤慨之。

我们不想这样。

激活道德优越感,贩售自我催眠的愉悦,是各种贩售快感的手段里最不被管束的一种。

不仅不被管束,常常还批着慈善、宗教、民族主义、共产主义或者别的什么主义的外衣,大行其道。

但看透了就那么回事,所以马太福音也说:「你用左手行善的时候,不要叫右手知道它做过什么」。

那不想这样,要怎样?

不如我先讲一点儿常识。

有很多东西都是常识。

比如荤腥吃得太多又不锻炼,容易三高;比如一味追求经济发展把环境搞坏了,很难恢复;比如极权社会容易搞个人崇拜贪污腐败,民智难开。

但当你咽下嘴里的卤肉锅盔,摘掉脸上的 3M 口罩,呼吸一口令人窒息的实体雾霾和政治空气后,你就明白,常识,不见得就容易被接受,被采纳。

我要讲的,是一些神经科学的常识。其中不少,也挺难接受。

卡夫卡不是抱怨过说,人对自己房间的认知,远远超过了人对自己的认知,因为实在是没什么办法好好观察自己的内在。

那还说个毛线?

因为和卡夫卡那会儿比,神经科学发展到今天,总算是有了很多划时代的进步。你可知道新加坡商人陈天桥,捐了 1.15 亿美金给加州理工的神经科学专家 Richard Andersen,让北大教授饶毅多么替祖国感到痛心疾首?

那你不是坐拥北美 70 万亩林地的陈天桥,知道这些有啥用?

本座觉得,如果认真阅读,开怀吸纳,对你理解他人,善待自己,洞察世事,欢度余生,应该多少还是有一些好处。

那么,请系好安全带,我们先从「快感与禁忌」这个话题开始。

快乐有罪?

陈思诚和周立波霸占头条,说明丑闻大战,仍然是「出轨队」和「吸毒队」主宰的比赛。

稍加留意你就会发现,人类社会一直严格控制能够带来快感的活动。

「吃喝嫖赌抽」,排名靠前的每样恶习都与此有关。

法律、宗教、教育,都充满了压抑快感的篇章,甚至可以说他们的主要目的就在于不让人类放纵行乐。

挺反直觉的:人的一生,大部分精力都花在追求快感上(两岁的小孩就开始摇晃自己的脑袋寻找生理性眩晕带来的快感),但是对它的态度又这么复杂和矛盾。

但,真的控制得住吗?

作为自认为可以操控一切的人类,很多时候会有种错觉:我们的各种行为,都是有意识的,可以由自己的心智决定。

所以下面这些疑问,上下五千年都没有停止过:

「挣几个钱啊为什么还要买买买?」

「这胖子难道就不能少吃点儿吗?」

「老婆这么漂亮了还要出去乱搞?」

上至德高望重的神父,下至义愤填膺的键盘侠,问这种问题的人里,当然确有部分品行教科书道德状元郎。但更多的人,不是出于无知,就是出于无耻。

其实从古希腊开始,话事的诸神里,就既有主司本能和放纵的酒神狄奥尼索斯,也有主司理性和抑制的太阳神阿波罗。

那么本能和压抑两者谁要厉害一些呢?孔子出来给全人类打了个差评:

「吾未见有好德如好色者」。

可见他心里清楚,压抑毫无胜算。

既然人人都想追求更大的快感,孔圣人要如何给独占了太多资源的帝王续 1 秒?

于是他喊了句「学而优则仕」:只有学习才能做官哦。

那学什么?学文化。

文化这东西,作为一种集体的意识形态,在压抑方面有奇效,但没法遗传接力,只能靠传授。学习了文化,你就自然明白自己快感的边界,有了颜如玉,就心满意足,不会惦记皇上那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了。

出这招,当然跟他那个时候还没有脑神经科学有关:现在我们知道其实本能和压抑,或者说感性和理性,主要是大脑里「新皮质」(neocortical)和「边缘系统」(limbic)在管理。

但也算是当时的最优解了:生理会影响心理,心理会影响文化,反过来文化又影响身心,孔子看得很准。

直到今天,阿城也说:

全世界教育的本质就是这个,毕业证书是给社会组织看的。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脸上或深或浅都是盖着「高等压抑合格」或「高等伪装成功」的印痕,换取高等的社会待遇。

这也就难怪第一个系统研究人类动机形成的 Clark Leonard Hull,在 1943 年提出那套 drive-reduction hypothesis,会被当时的学界一致点赞了:他认为人的任何行为都是源自个体对惩罚的躲避,惩罚所带来的痛苦为个体提供了学习的动力,能够减少痛苦的学习变成了人行为的方向。

快感让人犯罪,痛苦助君成长。

这理论相当圆满,理应高悬在政教处门上。

然而,就在中华人民站起来了之后不久,两个读博后的小伙手一抖,就带领人类告别了只认大棒,不认胡萝卜的年代。

快乐无罪?

1953 年,Peter Milner 和 James Olds 在认知心理生理学开创者 Donald Hebb 手下念博后的过程中,进行了一次实验:通过电极刺激对跑到指定地方的老鼠进行惩罚,验证惩罚和奖励对老鼠好奇心的影响。

比如看到老鼠跑到 A 处,就给它吃的;看到它跑到 B 处,就给它电击。

结果发现有一只老鼠非常反常,被电击次数越多,越爱去会被电击的地方。一检查,发现埋电极的手一抖,埋到了脑中线比较靠前的位置,也就是被称为「中隔」的内侧前脑束所在区。

接下来,两人进行了大概是近 100 年行为神经科学史上最激动人心的实验:使用改造的「斯金纳箱」 (Skinner box)验证老鼠会不会主动出击。

「斯金纳箱」是心理学家 Skinner 用来研究「刺激与反应」的装置,如下图所示。箱子里面有个杠杆,主要动物按压它就会获得正向的刺激 (reinforcing stimulus,比如食物),或者惩罚的刺激 (punishing stimulus)。在箱子里面的老鼠,很快就记住了哪个杠杆该按,哪个杠杆该躲。

Peter Milner 和 James Olds 对它进行了修改,让老鼠按压杠杆会被事先植入的电极刺激它的脑部,结果,这只老鼠在一小时内按了 7000 次杠杆。很显然,这个正向刺激比其他要强烈得多。

为了验证,他们接下来尝试了饿得不行的老鼠,发情的老鼠,刚当妈的老鼠等各种组合。但事实证明,很多老鼠疯狂的自我刺激,如果研究人员不强制性的把它们从箱子里面拿出来,它们宁愿饿死也毫不在乎:这个杠杆成为了老鼠的一切。

于是,Olds 发了一篇光看标题就颇有意思的文章《Self-stimulation of the brain: its use to study local effects of hunger, sex, and drugs》。

这个发现如此重要,是因为两个原因。

首先,在此之前,愉悦等跟情感有关的功能,被认为并不是大脑的某个部分而是整体完成的工作。换句话说,人们不觉得刺激某个地方就会让我们感觉悲伤或者愉快。

其次,更重要的是,他们证明,不但刺激某个地方就可以带来快感,并且除开痛苦,快感也是引发人类行为的动机。

在这一切已经成为常识的今天,这两句话也许读起来显得毫无争议,但当时却掀起了一番热烈的讨论。

常识被接纳为通识,往往有这么个过程。

有罪?无罪?

在被越来越多证据证明了之后,科学家更加彻底地研究了快感,发现在内侧前脑束产生的原来是多巴胺。

并且不仅仅是人类,哪怕只有半厘米长,302 个神经元的线虫,也会有快感。

那么,这陪伴我们走过几亿年进化并最终保留下来的机制,我们难道还需要去抵抗它吗?是不是人人都该及时行乐呢?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有学者担心,一旦普通人知道了用电极刺激大脑就能获得快感,会有不少沉迷于此道的「电池人」出现。

几十年过去了,你身边有这样的人吗?

在我看来,只有一种快感需要被反对,那就是类似定向电击这种,全靠多巴胺回路在工作产生的快感。快感和快乐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单纯的快感毫无光彩和深度,而快乐是这个回路和大脑其他区域连接后的杰作:记忆、画面、声音、气味、联想和情感,所谓心意相通,如鱼得水。

不过现实中的分类并非如此。

虽然最终都是靠刺激快感中枢,分泌多巴胺让你觉得愉悦的行为。

但追求某种快感伤害了他人利益,或者教唆他人追求某种快感从中获利,仍然被道德和法律约束甚至惩罚。

而社会认可的如捐款、祷告、运动、当志愿者、按时纳税,则被大力推崇。

当然,在你从事被社会认可的那些行为并陶醉其中时,常常意识不到自己感受到的优越感还来自于文化。

也正因为此,虚伪的善举,独有虚名的信仰,只对弱者生效的禁忌,遍地开花。

从下一节开始,本座就给大家仔细掰扯掰扯人类常见的行乐方式,和它们相关的禁忌,方便各位心里面有一杆自己的秤。

欢迎留言